1.服务规范(均为法定工作日)
(1).居民个人客户:
用水登记
完成现场勘测
完成设计
编制完成预算
用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客户缴款
用户缴款后
安排施工
(2).单位客户:
单位客户用水在符合供水条件的基础上,请准备好如下资料:用地红线图、平面布置图、地形图、申请用水量、管线综合图、道路横断面图、道路纵断面图,再进行用水申请。
用水登记
完成现场勘测
水表检定后
完成设计(需办管线红线等手续的,从客户办好红线等手续之日算起)并通知客户缴纳设计费
客户缴纳设计费后
审批完毕
编制完成预算
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客户缴款
用户缴款后
安排施工
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给水工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限定完成时限,实行特事特办。
您如果发现以下情况,请及时与长沙市供水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24小时咨询或报漏服务热线电话:5133333
- ①.城市供水管道、闸门、消防漏水;
- ②.闸门井盖缺损;
- ③.不明原因的缺水现象。
(3).管道抢修服务承诺时限:
- ①.直径DN300mm以下管道24小时内修复;
- ②.直径DN300mm~600mm(含DN300mm)管道48小时内修复;
- ③.直径DN600(含DN600mm)以上管道64小时内修复。
-
- 公司设立管道抢修“110”社会联动处警小分队,24小时为您服务,处理重大紧急的管道破裂问题。
(4).水费抄收服务承诺时限:
- ①.直径DN50mm(含DN50)以上水表按月抄收;
- ②.直径DN50以下水表分单、双月抄收;
- ③.每月1~30日为抄表时间,8~次月7日为收费时间。
2.违诺责任及处罚
公司对违反社会服务承诺时限及服务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如下处罚:
(1)批评教育。初次违反并且情节较轻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经济处罚。再次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100—1000元。
(3)通报批评。再次违反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再在全司进行通报批评。
(4)待岗查处。教育不改者,待岗察看,直至作出相应处理。
3.投诉处理及监督电话
供水行业的设计、安装、维修、抄收外勤服务人员一律规范作业,收费员出示工牌收费。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请拨打我公司投诉电话:51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