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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动成合力 维权之路不遥远
2007-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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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劳动保障、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纷纷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发生劳动争议后获得便捷救济的权利,农民工维权之路不再遥远。去年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省司法厅组建了由全省各地510名律师参加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要求志愿团律师每人每年应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1—2件。去年律师志愿团共办理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及其他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3000多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省司法厅力争今年实现全省80%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省法院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在立案、审理、执行中对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实行“双从双优”,即时间从快、利益从上,优先审理、优先执结。2005年、2006年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农民工案件6893件,涉及农民工6万余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到今年6月底,已执结涉及农民工的案件9725件(含积案),执结标的额9.3亿元,涉及农民工8万余人。全省已有10个市州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有利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省劳动保障厅、省仲裁委出台了《湖南省关于实施便民仲裁的若干意见》、《关于妥善处理涉及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从宽掌握诉讼时效、简化办案程序、减免仲裁费用、落实便民仲裁,确保农民工依法维权。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试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立案前调解、仲裁案外调解、仲裁开庭前调解、仲裁当庭调解、仲裁庭后调解和预防性劳动争议调解“六位一体”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体系。去年我省农民工申请仲裁涉及经济标的总金额达8800万元,全省劳动仲裁部门共计为农民工实际追回劳动报酬2200万元、实际追回经济补偿金1200多万元、追回工伤保险待遇1500多万元。省公安厅重视办理涉及民生的案件,突出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农民工兄弟伸张正义、撑腰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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