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最新资讯
您的位置:
专题栏目:百件实事网上办
文化教育
高等教育
关于调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部分专业基础课调整
2007-09-30 来源:
【
加入收藏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
校成(继)教院:
经研究并商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从招收2006级成人高校学生起(考生2005年10月考试、2006年春季入学),对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中的部分专业基础课调整如下:
一、取消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中的医学综合、中医综合、监狱(劳教)基础、公安专业基础等4门专业基础课考试。
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只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考试。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中的民法专业基础课考试改由我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
三、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再负责组织以上有关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请各省(区、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成人高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五年三月四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免责声明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序号:
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