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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学校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牌

2007-09-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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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学校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牌


根据望城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望物发[2007]5号收费文件规定,我校2007年春季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如下:

说明:1、“一费制”标准中杂费全免,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按学生人数拨款到校。
2、“一费制”以外代收费和有偿服务收费项目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定。
3、书籍课本费按实结算,课本费中选定教材不列入免费教材范围,按实收取。
4、班费按每生每期不超过4元由班委会收取、管理和使用。
5、校服费:城镇小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50元,中学校服不论季节,每套不超过60元,特色校服需高于此规定的,另报县教育局、县物价局核定。
6、寄宿费:按小学每生每期60元,初中每生每期80元,符合公寓制条件并经物价、教育部门验收合格的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借读费小学每生每期150元、初中200元。
7、已引进社会资金安装了健康饮用水分机处理系统的学校,要按照“谁投资、谁负责”和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投资方向接受服务的学生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8、价格举报及收费咨询电话:1235880620088062226
我校承诺:严格按文件规定收费,请家长监督。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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