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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资助及奖励
[资助计划一览表及介绍]关于2007年扶助高中学生
2007-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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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及相关单位:
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支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有益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重要意义。
长沙市教育基金会于今年继续组织市直学校及相关部门开展扶助省会高中贫困学生的助学评定活动,并从各企事业单位、公司、学校和社会各界人士所捐赠我会资金及政府财政的资助资金通过我会运作所获增值收入中,确定今年扶助金额和扶助名额,详细具体指标安排请见(附表)。请你们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助学的重点:
长沙市教育基金会“省会高中学生扶助金”、“新奥集团扶困助学金”助
学对象为:市属学校九月开学后高中各年级贫困学生。
二、申请助学条件:
申请“省会高中学生扶助金”、“新奥集团扶困助学金”的条件:学生家
庭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或“农村困难户救助证”或“遭天灾人祸突发事件致贫”或“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等等的品学兼优贫困学生。
三、扶助标准:每生1000元
四、程序:学校动员、个人申请、评议、公示。
五、10月15日前,分别将申请对象情况表和签名册报我会办公室各一套。
六、各校送一张发放扶助金时的集体留影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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