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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新闻发布稿

长沙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背景资料

2008-06-18  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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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历时近三年,在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圆满完成了农业普查的主要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现将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情况和普查的主要数据,向大家作一个简要通报。

一、农业普查的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从2006年开始进行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共组织动员了3.65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共调查了140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乡34个,镇80个;1452个村级组织,其中1439个村;106.19万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105.13万个。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为了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并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区县(市)、各乡镇、村以及涉农街道、社区均组建了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辖区内的农业普查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农业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听取农普工作汇报,并带领督查组深入普查第一线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步调一致、协同作战,严格按照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圆满完成了宣传动员、综合试点、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质量检查、数据光电录入和汇总、数据评估等各阶段工作任务。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户外广告,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宣传动员和农业普查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在市委、市政府“五下乡”活动中也安排了宣传农业普查的节目;与湖南卫视《乡村发现》栏目联合制作农普宣传专题片;在广大农村开展以“一个墙标、一组板报、一堂课程、一台广播、一封信件”和“小手拉大手,农普进我家”为主要形式的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印发了《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通过大规模的普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消除了调查对象的顾虑,保证了入户登记的质量。

3、发挥科技力量,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数据处理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这次农业普查采用了先进的光电录入技术和高性能的计算机设备,对提高数据处理的速度、保障数据处理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确保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国家、省、市三级处理的模式要求,数据录入集中在市级进行,录入人员由市农普办统一从在校大学生中选调;二是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和工作平台;三是全部采用光电扫描技术进行数据录入;四是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各级普查机构运用全国统一设计的,包括数千条逻辑审核关系的数据处理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了逻辑审核,有效地保证了普查数据处理质量。

4、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我们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责任;二是制定了农普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每个环节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三是建立了基层数据审核制度,对现场调查填报的所有普查表,进行了认真的人工审核;四是在登记工作阶段,市农普办组织了两次大规模、大范围的质量抽查,并进行数据质量“回头看”;五是贯彻普查条例,依法开展普查;六是加强对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首先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市抽选了1600户农村住户进行了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另外随机从每个区、县(市)抽选16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了全面检查。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22%,原始数据差错率为0.18%,低于设计标准,数据质量完全符合方案要求(设计标准为:漏报率3%,差错率0.5%)。

二、农业普查的主要成果

通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我们不仅摸清了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农业机械、农村社会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还填补了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村级经济和农村组织、农民家庭住房等方面缺乏统计数据的空白,丰富和充实了有关农业生产条件、社区基本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农户生活状况等常规统计年报的内容,形成一套全面反映“三农”状况的基础资料。现将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数据发布如下:

1、农业基本状况。全市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92.26万户,比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增加4.4%。在农业生产经营户中,以农业收入为主的户占46.7%,比10年前减少33.5个百分点。2006年末全市共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314个,农业从业人员123.10万人,农业技术人员7992人。

2、现代农业发展迅速,生产方式明显改善。全市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较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有了显著提高。2006年末,全市大中型拖拉机864台,比1996年末增长2.84倍;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2000台,是1996年的14.6倍;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1.24万台,是1996年的19.3倍;联合收割机4097台,是1996年的584倍。

2006年,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57.4%,比1996年提高32.8个百分点。机播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0.2%,与1996年持平。机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重47.6%,比1996年提高了20.3个百分点。

3、农村建设成效显著,生活条件得到改善。2006年末,全市12.3%的乡镇地域内有火车站,72.8%的乡镇地域内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93.9%的乡镇有邮电所,100%的乡镇有储蓄所,22.8%的乡镇有公园,78.9%的乡镇有综合市场,27.2%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

全市42.5%的镇实施了集中供水,27.5%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58.8%的镇有垃圾处理站。全市99.2%的村通公路,99.8%的村通电,99.4%的村通电话,98.7%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9.3%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16.3%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73.9%的村有沼气池,43.1%的村完成改厕。72.0%的村地域内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

4、农村公共设施逐步改善,社会服务得到普及。2006年末,全市36.8%的乡镇有职业技术学校。77.2%的乡镇有广播、电视站,100%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83.3%的乡镇有敬老院。

92.9%的村在3公里范围内有小学,81.5%的村在5公里范围内有中学。44.0%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14.8%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0.9%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32.3%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87.6%的村有卫生室(站、所),91.0%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33.2%的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接生员。

5、农民素质得到提高,就业结构发生变化。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239.77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51.4%。农村劳动力资源中,20岁及以下28.33万人,占11.8%;21-30岁38.82万人,占16.2%;31-40岁62.07万人,占25.9%;41-50岁52.56万人,占21.9%;51岁以上57.99万人,占24.2%。

2006年末,农村从业人员214.2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9.4%,其中未上学2.21万人,占1.0%,比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下同)减少2.1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66.96万人,占31.3%,减少13.3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121.96万人,占56.9%,提高11.7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20.04万人,占9.4%,提高2.5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06万人,占1.4%,提高1.2个百分点。

2006年末,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67.38万人。其中,男劳动力42.80万人,占63.5%;女劳动力24.58万人,占36.5%。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及以下占15.1%,21-30岁占36.1%,31-40岁占28.4%,41-50岁占14.6%,51岁以上占5.8%。

6、农民生活显著改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77.77平方米。99.3%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41.4%的住户使用管道水。61.8%的住户炊事能源以煤为主。

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7.4台,固定电话52.9部,手机108.0部,电脑2.3台,摩托车64.6辆,生活用汽车4.8辆。

三、农业普查下阶段工作重点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任务将于2008年年底完成。下阶段我市农业普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陆续发布农业普查成果,并编印《长沙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

二是开展农业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全面开发运用普查资料,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三农”信息,使普查资料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农业普查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各级农普办将按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文件资料归档目录和整理规定》以及《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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