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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用长沙 打造诚信社会

2008-07-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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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背景材料

 

建设信用长沙    打造诚信社会

——长沙市信用征信系统正式建成并试运行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也将建设信用长沙、打造诚信社会作为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加强信用监督,健全失信惩戒,我市于2005年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诚信水平。

一、长沙推进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贯彻落实平安长沙、法治长沙的重要内容,对于创建和谐社会,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一种信息共享机制和有效的社会机制,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信息传播和预警,解决经济社会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而惩罚和警戒失信行为,褒扬和奖励诚实守信,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当前,在各种经济活动中,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前提条件。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进公平交易,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和繁荣;有利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营造和谐信任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创造更好的信用制度和信用关系。诚实守信,从古至今都是中国人民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中,每一个企业和个人都责无旁贷。因此,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单纯是建数据库、批机构、提供评级、实现信息共享,更为重要的是,学会运用现代信用的理论、思想、观念和方法,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文化,推动重信用、讲信誉的良好社会风气,增强发展软实力,达到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提升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推进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和打造创业之都重大举措。 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该包括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社会信用活动三大部分,并使三大部分作用于政府、企业(包括银行)与个人。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来规范经济主体间的市场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样整个社会的风气和氛围才能满足把长沙打造成“以创业为本,以创业为荣,以创业为乐”的创业之都的要求,真正做到使想创业的有机会,能创业的有舞台,敢创业的有保证,让创业富民真正惠及普通老百姓。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可以很大限度的减少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国各级公安、工商、税务、人事等政府部门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源未被充分利用和共享,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成本。信用征信信息数据库能够借助信用机构的征信产品进行社会管理,从而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长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进展

近年来,长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要求扎实推进。

(一)建立健全信用征信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2005年5月成立了由35个部门联合组成的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工作联络员。

(二)制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出台了《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06年6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等要求。

(三)研究制定信用征信信息系统总体方案。2007年,市征信办组织召开了征信系统建设方案专家咨询论证会,分别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联合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等部门,提出《长沙市信用征信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政府主导、财政投资”的系统建设模式,依托长沙市电子政务外网同步建设长沙市信用征信系统,该项目开发建设预算以经专家论证确定的技术方案为基础确定,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局全额拨款。明确“多库一网站一平台一系统”的建设方案,“多库”即分布式数据库,信用数据保存在数据提供单位;“一网站”即信用征信服务门户网站;“一平台”即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此平台是搭建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基础上;“一系统”即信用征信应用系统,通过制定统一的公共基础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建设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以分布加集中的模式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与省“三库一网一平台”征信系统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的数据交换与共享,通过信用征信系统的应用系统加工成相应的信用征信产品,并利用信用信息服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的征信查询窗口,提供查询等信用征信服务。

(四)强化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整合。为尽快建成并正式运行长沙市信用征信信息系统,确保满足2008年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我办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08]65号)》。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整合是信用征信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工作,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信用信息归集实行严格的部门负责制,按要求通过手工录入或其他方式报送信息数据,市征信办负责开通各部门的数据输入端口,由各部门专职征信工作人员负责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做到及时准确的报送数据。各信用信息提供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归集、报送、传输、使用信用信息,防止非法查询或披露信用信息,确保数据安全、维护被征信人的合法权益。市征信办将各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单位作为考核对象,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

(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征信办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05号)精神,研究制定了《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通知》,对各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查、表彰评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资金、采购和招投标等行使行政职能中依法查询企业、个人信用信息,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做出具体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保险经营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依法查询个人、企业的信用信息,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六)积极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抓好信用主题活动,推动信用宣传活动的开展,制定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信用乡(镇)”、“信用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长金证发[2008]12号)》。联合市委宣传部等16家市直部门组织开展了长沙市首届“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共有13个行业500多家企业申报参评,每个行业将评选出5—10家“诚信建设示范单位”。联合省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开展了“信用改变生活”大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成功组织了“湖南首份信用报告发布仪式”、“做守信的哥、创文明城市”、“信用进社区”、“信用进学校”等系列主题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省、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及社会各界的不断好评,宣扬了诚实守信的好风气,营造了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

(七)筹备成立了长沙市信用协会。由市征信办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牵头筹备成立长沙市信用协会,为此,市征信办专门成立了协会筹备组,于2007年9月6日协会正式成立。长沙市信用协会旨在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和信用环境形成。协会的重要使命是完善协会机构,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信用观念,促进诚信长沙发展。

(八)培育引进信用征信商业服务机构。市征信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组建或引进征信服务机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主要服务于公共征信机构的需要,同时又与商业征信机构的数据库实行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信用需求服务。培育和发展了湖南友谊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一批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公开、高效信用征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多种专业化信用征信服务,推动信用交易的发展,提高全社会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

(九)推进信用征信产品的市场培育和有效使用。信用征信产品的广泛有效使用是推进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动力。市征信办积极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广使用信用征信产品,加快培育征信产品市场。在政府采购、公积金贷款、政府投融资项目的招投标、公务员录用、评级评优、登记注册、资格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领导干部公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企业或个人要提供信用报告。鼓励和促进各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在提供信贷和发展担保、商业信用交易时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报告。

三、长沙信用征信基础数据库建设概况

按照《关于明确长沙市信用征信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长政办厅[2007]13号)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信用征信基础数据库建设:1、技术方案审查。由市信息中心牵头,完成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2、硬件软件招标。由市信用征信办负责完成硬件软件招标的申报准备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牵头,按相关程序完成系统建设的硬件和部分软件的公开招标工作。3、系统开发建设。由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及交换部署的建设工作;由市信用征信办负责,督促中标的专业公司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建设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确保公开招标采购的软件、硬件设备到位;由市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专业公司完成各有关单位数据采集的专门信息系统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并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中心机房等支持。4、基础数据采集。由市信用征信办负责,完成各数据采集单位现有数据库基础的调查摸底工作,出台各单位基础数据的标准格式,并督促各单位做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整合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由市绩效考核办负责,将信用征信系统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开放数据库,按照数据采集标准提供数据,进行网络连接,建立集中加分布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库开放等工作。5、征信系统试运行。由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负责,指导专业公司完成各数据库联网并正常运行,设备调试,软件试用,确保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由市信用征信办负责,完善长沙市金融信用(WWW.JYXYW.COM)门户网站,开通对外查询窗口,并可通过互联网进行企业基础信用信息查询,并实现各部门间可通过信用征信系统平台达到信息共享。6、征信系统验收。由市文明办负责,按全国文明城市A类标准的要求指导与协调各级各部门配合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中有关数据采集与整合等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对相关数据库进行更新与完善;由市电子政务办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市财政局、市征信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征信系统进行验收审查。7、后续建设管理。由市信用征信办负责系统管理等日常组织运转工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系统的日常技术维护工作。8、协调推进数据交换平台和交换部署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和交换部署建设不仅要满足信用征信系统的需要,也要符合全市电子政务内、外网的建设需要。按照“一次规划、多次利用、分步建设”的原则,协调配合市信息中心推进第一期数据交换平台和交换部署建设。

目前,长沙市信用征信信息系统已正式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共归集了1625万条信用信息,共为650万人和5万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公民个人只要进入长沙金融信用网(WWW.JYXYW.COM),通过输入企业全称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就可以免费查询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个人信贷信用信息可直接到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免费查询。个人非信贷信用信息可直接到市征信办或市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免费查询。个人和企业相关信用报告等信用征信产品,需要委托具体资质的商业征信机构进行查询和使用。各职能部门需要共享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只要经过信用报送部门授权,就可以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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