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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日,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姚淑华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周建军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赵伯平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邓明东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彭治华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蒋华玲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春球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辉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锡财的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斌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燕乾元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书振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200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