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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办法

200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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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返退办法》的通知

 

长财建字[2008]5号

市各有关单位、县(市)财政局、墙改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第63号《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6] 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情况,制定修订后的《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办法》(以下简称返退办法),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第63号《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6]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返退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向市、县(市)财政全额缴纳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专项基金),并使用了符合国家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  凡在市本级报建缴费的项目,其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审批由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负责;凡在县(市)本级报建缴费的项目,其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审批由各县(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或大于60%,可按其实际核定比例返退墙改专项基金;未达到60%应用比例的建设工程不予返退。

第五条  墙改专项基金的返退实行建设单位申报制,凡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于建筑主体工程竣工但墙体两面均未抹灰之前,及时通知市、县(市)墙办勘验小组至建筑工地现场勘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否则不予返退墙改专项基金。

第六条  长沙地区享受墙改基金返退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所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①财政部财综[2007]77号所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②经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审核和湖南省墙改办审批发证。

第七条  建筑工程使用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烧结空心砌块且其热工性能指标直接达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性指标要求的新型墙材、混凝土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砌块、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石膏空心条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的,按实际勘验核定的比例返退墙改专项基金;使用页岩为主要原料且掺有30%工业废渣、农作物秸秆、建筑应用垃圾、江河湖淤泥的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砌块),按实际勘验核定比例的70%返退墙改专项基金;使用砼实心砖、页岩实心砖、粘土多孔砖、粘土空心砖等允许类墙材,不予返退墙改基金;禁止在建筑物±0.00线以上建筑工程中应用粘土实心砖。

    第八条  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按以下原则与方法确定:

    1、各类建筑工程±0.00线以下的基础部分凡未使用粘土实心

砖的,不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凡使用了粘土实心砖的,砖混结构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10%-15%;框架、框剪等结构体系工程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5%。

    2、建筑工程上部结构门、窗、洞、梁底等部位采用少量粘土实心砖组砌的,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10%-15%,凡电梯井采用粘土实心砖的,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5%;凡楼梯间采用粘土实心砖砌筑的,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5%;凡顶层女儿墙采用粘土实心砖砌筑的,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2%;其它建筑物部位采用粘土实心砖砌筑的,酌情扣除新墙材比例5%—10%。

    3、建筑物外墙及内墙采用粘土实心砖砌筑时,其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应按上、下部不同结构形式各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标准间进行计算,合理确定其相应扣除比例。如某建筑工程为框架结构10层建筑,其底部二层为大开间,上部三至十层为写字楼。则应在一层或二层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标准间,假定经过现场测量计算,外墙与内墙使用墙体材料的面积比为3:6;同时还应在三至十层任选一层某个有代表性的标准间,假定经过现场测量计算,外墙与内墙使用墙体材料的面积比为4:6。则外墙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为(0.3×2+0.4×8)÷(2+8)=(0.6+3.2)÷10=3.8÷10=0.38=38%;内墙扣除新墙材应用比例为1-0.38=0.62=62%

    4、单项多栋报建工程,其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既可按单栋核算,也可按多栋平均应用比例核算。

5、采用新墙材建设工程的有关业主或施工单位应提供新墙材产品的原始凭证及影印件各一套,市墙办技术人员据此对工程使用新墙材比例进行验算,最终确定新型墙材的应用比例(附表新型墙材折算标准砖转换计算表)。凡勘验完毕的原始凭证,市墙办应及时盖上“新墙材验讫”的印章,并留下影印件一套备查。

    第九条  各建设工程主体验收时,凡主体验收勘实的总面积大于报建总面积,其超出的面积为违章性质,应先补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然后办理返退审批手续。

    第十条  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程序:

1、建设单位须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墙改管理机构提出返退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书面申请。墙改管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申请3个工作日内及时派员至建筑工地勘察验收。验收时,凭中标审查后的工程预算书确定的新型墙材的品种及数量,查验墙材实际应用总量是否与墙材销售凭证相符、查验实际建筑是否与施工图一致。

建筑工程项目凡墙体两面已抹灰,导致无法鉴别新型墙体材料的品种与用量的,不予返退墙改专项基金。

    2、墙办工程技术人员依据本返退办法之规定实地勘察核定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

    3、凡经勘察核定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60%以上的建筑工程,墙办向其建设单位发放《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见附表一)。建设单位填报签章后,向墙办申请返退墙改专项基金。

4、墙办按月对建设单位的返退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的应返退墙改专项基金分单位、实上缴金额、应返退金额、应上缴国库金额统一造表报财政部门办理相关返退及解缴入库工作(见附表三)。

5、建设单位收款前应向墙办开具经财政或税务部门批准的往来结算收款收据。

    6、凡主体工程竣工6个月后仍未提出书面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申请的,不再办理返退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墙改专项基金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申请返退墙改专项基金的报告;

(二)填写返退墙改专项基金申请表;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预算书;

   (四)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单;

   (五)收费一览表复印件;

   (六)缴纳墙改专项基金的有效票据及复印件;

   (七)工程应用新型墙材产品的所有销售真实凭证原件(验核后退还)和影印件一套;

   (八)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和《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审核备案证明》影印件各一套,并加盖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行政公章。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本返退办法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市、县(市)各级墙办应及时办理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勘察审批手续;新墙材生产企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生三角债拖欠款,经其协商一致,建设单位出具“委托付款书”,墙办可将返退款按委托付款书指定的单位和帐号付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应返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予以公告,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表一:《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附表二:《新型墙体材料折标换算表》

       附表三:《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库、返退申请表》

附表一

       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报建费收据编号

 

 缴款日期

 

缴纳墙改基金金额(元)

 

建筑工程预算总额

 

 

 

 

结构层次及栋数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主体工程竣工日期

 

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

序号

中标预算书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

新墙材

生产企业

企业是否具备返退资质

市墙办审核实际使用数量

(万标砖)

墙体材料名称

墙体材料使用量

(万标砖)

 

 

 

 

 

 

 

 

 

 

 

 

 

 

 

 

 

 

 

 

 

 

 

 

 

 

 

 

 

 

 

合计

 

 

 

 

建筑工程墙体材料  实际使用总量

 

新型墙体材料

实际使用量

 

新墙材占使用总量的比例      %

 

 

附表二:

               新型墙材折算标准砖换算表

   审核人:                               审核日期:        

类别

产品名称

规格尺寸及单位

比例数(标块)

备注

粘土实心砖

标准砖240×115×53mm

1

 

砼多孔砖

240×115×90mm

1.7

 

砼空心砖

240×180×115mm

3.8

 

加气砼砌块

1m3

684

 

硅酸盐砌块

1m3

684

 

普通(轻集料)砼空心砌块

390×190×190mm

9.6

 

390×240×190mm

12.16

 

石膏砌块

1m2

128

 

复合板(GRC、石膏条板、各种荚芯板)

1m2

64

 

 


 

 

附表三

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库、返退申请表

编制单位: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00                             单位:元

建 设 单 位

规划许可证号

实际交费数

应返退数

应缴国库数

审 核 意 见

备注

预收数

返退数

缴国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