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下辖6个城区分局、4个县(市)局,11个支队,一个警察学校和一个直属大队, 175个行政派出所。机关设23个处室(部、办、委、中心),共有公安民警7589人。 长沙市公安机关在中共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统领公安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政治治安的总目标,着力提高“四个能力”,深入开展“平安长沙”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水平,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政治治安环境。 长沙市公安机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塑造了长沙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坚持“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积极推进基层派出所规范建设,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确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长沙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通过实施强警战略,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装备精良的民警队伍。同时,长沙公安机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各项警务工作中,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