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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业务指南

2007-10-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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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世博会专用标志)实施保护。侵犯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
 
一、如何查询和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一)如何查询知识产权是否已在海关总署备案
 
可以通过登陆http://www.customs.gov.cn中国海关网站办事指南中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查询有关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备案情况。
 
(二)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权利人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直接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各口岸海关不受理备案申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备案申请寄至: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表格可以登陆到海关总署网页上下载。
 
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在海关总署网站上《网上办事》栏目中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申请备案。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二、海关如何开展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一)海关对已备案的知识产权将如何实施保护
 
对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主动发现侵权嫌疑,对涉及备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海关将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体条例》的规定,将侵权嫌疑货物的情况通知权利人进行进一步的判断和认定。
 
(二)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有侵犯其知识产权嫌疑的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请求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扣留,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3.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4.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5.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三)权利人确认进出境货物是否有侵权嫌疑将遵循怎样的程序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了权利人在收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通知的3个工作日之内应当给与海关明确的回复,对确认有侵权嫌疑的,可以同时提交“保护申请”和担保金要求海关扣留进出境货物;对确认没有侵权嫌疑的,应当及时反馈海关,海关将放行货物。权利人逾期不予回复,海关将按照通常通关程序验放货物。
 
(四)对经权利人确认有侵权嫌疑的货物,海关将如何处理
 
权利人确认货物有侵权嫌疑,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同时应提交相应担保,海关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为侵权的货物,海关将依法没收并处罚款;对经调查认定为不够成侵权的,海关将放行货物;对难以认定是否侵权的货物,将通知权利人提交法院作出判定。
 
三、所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应由谁承担
 
费用应当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承担。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上述费用计入其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四、企业被许可使用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经权利人授权在出口货物上使用备案的商标,海关要求权利人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如果权利人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则进出口企业无需办理任何其他手续;如果权利人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进出口(生产)企业则应当要求权利人向进出境地海关法规部门事先通报,否则,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发现货物使用备案商标,将向权利人进一步核实有关授权情况,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货物进出口应如何防范侵权风险
 
属于一般贸易进出口的,企业要向正规厂商采购商品,货物进出口前应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证书。
 
属于加工贸易贴牌生产的,企业在接受境外定单前,要向委托方索要知识产权的有效授权证明,了解委托方是否有合法有效授权。只有核实该授权合法有效后才可接受定单开展贴牌生产。
 
六、海关对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侵权物品的处理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如果未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可以予以豁免;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侵权物品,由海关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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