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接国家广电总局通知,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使用卫星地面接收器,进一步提高收视质量,国家广电总局将于9月24日前全面完成卫星地面接收信号的调整工作。届时将由2颗专用卫星取代现有的6颗商用卫星而进行广播电视信号的传播。为了使入区企业能及时收到新的电视信号,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于8月20日前将使用卫星地面接收器的相关情况(见附表)报管委会产业发展局,以便广电部门能及时上门服务调整电视信号。
特此通知。
附:卫星地面接收器情况表
联系人:莫小军
联系电话、传真:4020053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附:
卫星地面接收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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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名 称 |
卫 星 地 面 接 收 器 型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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