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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计划管理工作
(一)根据长沙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照税收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按时间进度,掌握和监控全市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二)根据各级领导要求,按月汇总收完成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与预测,并向市政府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报告税收完成情况。
(三)对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税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与预测,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统计分析课题要求,制定我市地税系统税收统计分析课题,组织落实,定期上报。
(五)根据各月税收完成情况,编印税收收入基础资料,报送相关部门。
二、税源监控工作
(一)根据长沙市经济和社会民展规划,依照税收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按时间进度,掌握和监控全市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二)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监控和纳税能力的评价指标,完善税源监控管理方法。
(三)研究制定本市地税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有关制度与办法。
(四)定期检查各区县局重点税源户管理情况,按月对重点户税收收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不同情况,进行通报,及时调整重点税源户。
(五)根据本市地税系统重点税源户的实际状况,定期分析与预测全市税源规模与分布的变化趋势,提出相应措施与建议,及时报告、通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税收财务、统计管理工作
(一)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财务制度,研究起草本市税收财务制度,及时检查了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措施。
(二)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税收财务制度、财务核算落实情况,解决具体存在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三)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设计、拟定财务、统计报表格式、逻辑关系和报送日期的编表说明,并检查、指导区县局财务、统计工作。
(四)按月进行财务、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根据各类报表数据,定期汇编统计资料,为领导决策供参考信息。
(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税收财务、统计方面的调研工作。
四、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一)根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本市税收票管理制度,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提出建议。
(二)按月对税收票证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报送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三)检查、指导各区县局的票证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票证的自查、检查工作。
五、数据管理工作
(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起草地税系统数据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系统各种报表的综合管理工作,以及各处室新增的固定报表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业务需求变化情况,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有关程序的修改、完善措施,保证数据连续、及时、准确。
(四)研究探讨本市地税系统数据管理考核的途径与方法,组织实施数据管理考核。
(五)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区县局数据管理工作情况,负责数据管理日常监督检查。
(六)根据数据管理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市地税系统数据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