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药品、医疗器械行政
处罚案件评选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27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有关处(室、队):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进行全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评选的通知》(湘食药监法【2007】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这次活动。要把这次活动当作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请各县(市)局按照要求,在6月28日前将符合评选标准的案件1-2件,连同办案体会一并送市局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将组织汇总、评选,写出评选意见后统一报省局。
3、市局拟于下半年组织全系统执法经验交流,对相关案件进行展评,并对送选的优秀案卷予以奖励。
附件《关于组织进行全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