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
马来酸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30号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马来酸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国食药监[2007]323号),由于该药品存在安全性问题,国家局决定暂停“马来酸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马来酸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已购进该类制剂的药品销售和使用单位按原购进渠道退货。
二、 请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知后迅速将有关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并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