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长沙市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
医疗器械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31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长沙市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长沙市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
医疗器械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高风险植入类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国家局《“关于开展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197号)和省局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市销售、使用的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检查,强化经营,使用二个环节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产品包括:不锈钢、纯钛、钛合金制造的金属接骨板、金属接骨螺钉、金属矫形用钉、金属矫形用棒、金属股骨颈固定钉、金属髓内针(不包括金属骨针)。
三、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经营企业
检查对象为辖区内经营范围中核准有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的经营企业。检查内容为:是否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从事经营活动;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条件是否符合《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公司)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经营6846的要求。
(二)医疗机构
检查对象为辖区内开展骨科手术的三级和二级医院。检查内容包括: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产品注册证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产品是否有购进、验收、使用记录,是否与管理制度一致;是否建立产品追溯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四、实施步骤
1.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30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上报省局,下发各县(市)局,统一安排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2.实施阶段(6月1日~9月30日)
根据整治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其中,市区相关单位的专项检查由市局负责,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由分片负责的各检查组落实。四县(市)辖区内相关单位专项检查由四县(市)局负责。
3.检查总结汇报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各单位专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四县(市)局应将检查情况汇总,认真填写好各种表格,同时写出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交市局医疗器械处。市局医疗器械处将于2007年10月20日前根据要求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五、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检查涉及单位数量多、检查内容广、要求高,因此,各检查组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制假、售假的案件要依法予以严厉的查处。
3.为更好的搞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根据辖区内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设计了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一、二、三),请各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认真填写,以利于总结汇总。
附件1:植入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记录表
附件2:骨接合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医疗机构)
附件3:骨接合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