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
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
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34号
四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为教育全系统广大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要求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认真学习
《规定》对于当前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完善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权钱交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政策界限,有利于不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处和预防权钱交易行为的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纪委相继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相关工作,市局于6月20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及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四县(市)局要专门安排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进行认真学习。同时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规定》开展自我检查,自觉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 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市局机关、四县(市)局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四县(市)局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三、抓好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市局机关、四县(市)局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对照《规定》自我检查表。根据湘纪发[2007]12号文件精神,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在6月30日前主动说清问题并立即纠正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规定》以布后拒不纠正,或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市局将在6月底对四县(市)局学习贯彻《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县(市)局要在6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的材料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2、张春贤同志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重要批示
3、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照《规定》自我检查表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