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38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为预防各类事故,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局局长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首位,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把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出现责任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
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目前,已进入高温期,风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各处室每天下班前必须将空调、饮水机、照明灯、电脑等所有电源全部关闭,不留隐患。办公室要加强对消防器材及系统的检查,保持消防器材及系统的正常运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公文包不要随意摆放桌上,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办公室无人时注意随手关门。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等敏感部位,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四、确保办公楼水电安全。办公室要加强机关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对整个大楼的供水系统和电源线路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随时排除,确保大楼供水、供电系统正常,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车辆驾驶人员为车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车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正确使用,安全行驶,精心保养,及时检修,切实保障车辆为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服好务。
五、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处室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