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方案》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39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方案
为大力倡导和弘扬“厚德博学、勤廉公正、敏锐创新、务实高效”的湖南药监精神,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争创“五‘十佳’”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树立一批恪尽职守、不畏艰难、敢于创新、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励全系统工作人员向先进学习,形成勇于争先、争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坚决维护法律尊严,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广泛支持,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
二、争创的范围
“十佳”是指:在全市系统县局局长中评选“十佳基层局长”;在全市系统稽查人员中评选“十佳稽查能手”;在医疗器械监管岗位、药品注册和安全监管岗位、药品市场监督岗位工作人员中评选“十佳执法标兵”;在办公室综合文秘岗位、办公室行政后勤岗位、汽车驾驶岗位、食品综合监管岗位、法制监督岗位、财务管理岗位、人事教育岗位、纪检监察岗位、机关党务岗位评选“十佳岗位标兵”;在县(市)药检所检验人员中评选“十佳药检能手”。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十佳基层局长”标准
1、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强,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顾全大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2、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振奋,敢于开拓创新,能以科学监管理念总揽工作全局,善于协调各方,决策民主科学,有较强的行政驾驭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3、勤奋敬业,求真务实,能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在当地有较强的影响力,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知人善任,团结同志,关心下属,能得到群众公认;自我要求严格,清正廉洁,生活作风朴实,能为广大干部职工作表率。
(二)“十佳稽查能手”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好,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强,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能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2、具有较高的法制、业务水平,较丰富的稽查办案经验和较强的稽查办案能力,善于捕捉案源信息,讲究办案技巧,能在稽查打假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工作勤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不畏艰险,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近三年来,主办、参办的案件质量高,在大要案件的查处中表现突出,办案数量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廉洁执法,公正办案,无不廉洁行为记录。
(三)“十佳执法标兵”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好,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强,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能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2、具有较强的法制、业务水平和较强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能力,善于钻研监管业务,善于在监管过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有较丰富的监管工作经验,能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工作勤奋,恪尽职守。工作中即能严格依法监管,又能较好地处理与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维护法律尊严,尊重企业和群众,得到群众公认。近三年来,在监管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所做工作在本市乃至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一定影响,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廉洁执法,公正办事,无不廉洁行为记录。
(四)“十佳岗位标兵”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好,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强,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能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2、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在本职岗位起到不可或缺的骨干作用。
3、工作勤奋,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近三年来,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所做工作在本市乃至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一定影响,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4、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廉洁从政,办事公道,无不廉洁行为记录。
(五)“十佳药检能手”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好,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强,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能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善于钻研药品检验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检验工作经验,能充分发挥药品检验技术骨干作用或者能起到学术带头作用。
3、工作勤奋,恪尽职守。近三年来,检品数量、检验报告质量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为配合药品打假特别是重大假劣药品案件查处做出了重要贡献。
4、遵纪守法,无不廉洁行为记录。
四、评选名额与职责分工
根据本系统人员和岗位情况,最终每佳人选各评2名,在此基础上每佳再筛选1名上报省局,参加全省系统的评选。上述人选将在年终评先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
“十佳基层局长”的推荐评选由市局人教处负责;
“十佳稽查能手”的推荐评选由市局稽查支队负责;
“十佳执法标兵”的推荐评选由市局法规处负责;
“十佳岗位标兵”的推荐评选由市局办公室负责;
“十佳药检能手”的推荐评选由市局稽查支队负责。
五、方法步骤
我局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分宣传发动、组织开展、民主推选、研究上报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7年7月)。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争创“十佳’”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争创活动。自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处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争创措施,周密部署活动的开展。我局将运用宣传横幅、互联网和简报及时宣传开展活动的意义,报道开展活动的好作法和经验。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2007年8月至10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程参加。市局将适时开展“弘扬湖南药监精神”专题讲座,系统执法交流、岗位大练兵、快检比武、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投入到比学习、比干劲、比办案质量、比执法水平、比工作能力的争创先进的活动中。各负责处室要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具体评选标准,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联系个人的岗位实际,开展有效活动。
第三阶段:民主推选、组织材料评审(2007年10月20日至11月)。在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的基础上,各县局要在本局范围内推荐出参评人员(每佳人选均可推荐一名),各相关处室也要根据评选岗位推荐参评人员,并组织先进事迹材料。
第四阶段:研究上报(2007年11月)。局党组在各层层推荐、并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专题进行研究,确定市局系统“十佳”人选,推荐到省局参选省局系统“五‘十佳’”评比。
五、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争创“十佳”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黄秀娥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刘金麟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李顺权、龙宝柱、易石平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争创活动办公室,由周光荣、袁科铭、肖润禾、于吉组成,办公室负责争创活动的协调、调度,及时掌握、汇总、上报争创活动情况。
2、注重争创过程。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与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注重争创过程,发挥争创活动的综合带动效益。各单位要对照评选标准找出差距,明确目标,改进工作。要注重培养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要营造浓厚的争创活动氛围,鼓励全员参与,人人争先,通过争创活动推动全市系统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3、严格选拔程序和原则。一是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选拔推荐。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尊重民意,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是市局将于2007年10月~11月汇总“十佳”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进行网上展示。
4、加强信息沟通。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主动宣传典型,积极推广经验。各负责科室要加强与省局争创活动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加强与省局承办处室(局)的交流,把争创活动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