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
“安全用药 关注民生”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7]52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队):
为配合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国家局、省局的部署,市局决定于10月底前在全市开展“安全用药 关注民生”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近期加强药品监管的总体部署和一系列措施,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组织有关专家和志愿者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靠各种宣传媒体,开辟专栏专版,普及安全用药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是近期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不良反应相关知识;三是有关药品合理使用的基础知识。
三、宣传形式
1、可选择人员集中的广场等地举行启动仪式。
2、要充分发挥药学会、医药协会、大专院校等专家的作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开展宣传。市局可为各县(市)局提供部分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3、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总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宣传活动是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举办的一项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市)局,机关各处(室、队)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2、要总体规划,注重效果。在开展宣传活动过程中,既要保证内容的丰富适用,又要注意形式的生动多样;既要把工作做扎实,又要注意营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3、要注重互动,及时总结。“安全用药 关注民生”主题宣传是一项全国性的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市)局,机关各处(室、队)既要做好本身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宣传工作,又要全面动员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通过悬挂横幅、上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及时报送相关新闻信息稿件。各县(市)局的活动总结于2007年11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