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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04-2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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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08年文明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8]26

各县(市)局、机关各处(室、队):

现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创建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和市局机关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根据《长沙争创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长发[2008]6号)和《长沙市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学习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先进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长直字[2007]25号)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局机关思想道德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倡导科学监管理念弘扬湖南药监精神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整体素质,达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局机关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袁家坤同志任组长,李顺权、龙宝柱、易石平、谭志国同志任副组长,赖先龙、姚喜琳、易胜先、钟卫、曾秋初、袁科名、周光荣、袁林、肖润禾、于吉、刘伊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和督查办,由谭志国同志兼任创建办主任,周光荣、易胜先、曾万新为成员。龙宝柱同志兼任督查办主任,袁科名、刘伊武为成员。

三、责任分工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和市级文明单位评选考核细则,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1、综合协调方面。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协助,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部门协调、工作部署、督查落实、考核评比,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方案拟订、组织实施、总结申报、迎检验收以及机关创建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2、业务工作方面:由办公室、食品处、安监处、市场处、器械处、稽查支队负责,主要职责是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确保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事件;确保无集中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窝点和市场。确保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严格履行食品综合监管职责,牵头组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处于全省药监系统前列。

3、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由机关党委、人教处、监察室负责,各处室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共同参与。其中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相关专题教育;人教处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监察室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廉政建设等。以上处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的台帐资料。

4、服务创优方面。由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牵头,各处室共同参与,主要职责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督促检查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各项服务制度的执行落实,开展行风评议、畅通信息渠道,并及时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的台帐资料。

5、教育文体方面。由机关党委、人教处、团支部负责,各处室共同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等活动,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以及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并及时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的台帐资料。

6、卫生治安方面。由办公室负责,各处室共同参与,主要职责:负责抓好环境卫生、环保绿化、综合治理、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的台帐资料。

四、工作步骤

市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3月底至4月上旬)。主要工作包括:

1、按照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研究确定文明创建工作思路,制定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2、划分创建工作职责任务,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做到组织到位、力量到位、责任到位。

3、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浓厚创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4、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处室文明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措施。于5月底以前报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4月中旬至10月上旬)。主要工作包括:

1、建立文明创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处室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督促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各处(室、队)根据各自实际,不定期地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工作、查找不足、检查落实,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一是各处室组织自查,看政治学习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质服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时间按指标得到了落实;落实不力的,一律按绩效考核中明确的制度实行扣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二是督查办对照各处室工作任务与个人工作职责组织督查,及时通报情况,落实整改。三是通过回访服务对象,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和监督员明察暗访、实施群众评议等措施,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使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得到落实。

3、加强创建工作宣传、交流和指导。充分利用市局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加强与市文明办的联系,主动接受市直工委的领导,邀请有关部门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及时汇报交流文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创建工作的横向交流与联系,适时组织参观学习,认真总结系统外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提高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第三阶段(时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迎接验收。主要工作包括:

1、根据市直工委文明单位申报、考核、评审检查的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准备迎检汇报材料。

2、认真开展总结自评,组织文明处室评比表彰。

3、认真收集整理创建工作材料,做好其他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4、对照市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组织开展模拟检查,排查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邀请市直有关领导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万无一失。

5、根据考核检查结果和检查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总结提高,推动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五、总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只有各处室负责人负总责、具体抓,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文明创建才会达到预期目的,创出工作特色。

2、注重创建实效。创建工作要与完善内部管理,落实机关各项制度,完成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做到在创建中提高药监工作水平,在监管中推进文明创建。

3、做好结合文章。坚持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相结合。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保持昂扬向上、拼博进取的精神风貌,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着力推进办事公开化,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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