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长沙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及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
长食药监发[2008]40号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长期以来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靠借用和租用其他单位房屋办公和实验,办公和实验用房不能满足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
按照中央关于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7]76号)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加大投入,改善行政执法机构办公条件和装备条件,使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相适应;加强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建设,提高医疗器械电气安全性、电磁安全性和生物安全性的检测能力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检测,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加强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使其与职能相适应;加强人才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为落实“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和实验条件,同时做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我们经协商,拟共同建设“长沙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及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经初步测算,项目总建筑面积13300平方米,总投资6900万元。其中,行政办公用房2108平方米,投资632万元;实验室及业务用房(生物相容性检测、电气安全检测、电磁兼容性检测等实验室和特殊业务用房)9000平方米,投资5608万元;附属用房(包括配电房、食堂、车库等)2200平方米,投资660万元。资金来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00万元;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1850万元;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500万元;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150万元;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补助3900万元。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
材料(容器)检测所
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反应监测中心 局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