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监发[2008]54号
四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干部、职工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工作的指导,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局有关“做好专业基础知识分类考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湖南药监精神,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二、参考对象及岗位分类
(一)根据要求,凡2007年12月31日以前进入本系统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人员均参加考试。全系统应考人员按现职岗位,分别参加不同类别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及应考人员参考率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记分。
(二)岗位分类:
1、药品监管类:安监、注册、市场、器械、稽查、法规等岗位以及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包括在执法岗位的工勤人员)。
2、党务工作类:人教、监察岗位以及机关党委、老干办的工作人员。
3、政务综合类:办公室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财务人员、司机除外)。
4、财务管理类: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
5、食品安全类: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岗位的工作人员。
6、驾驶员类:从事汽车驾驶的工勤人员(不含在执法岗位的驾驶员)。
三、组织实施
(一)按照省局要求,本次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实行分级组织进行。市局机关参加省局组织的考试,由省局人事教育处命题、评分,考试时间2008年9月。市局负责组织对县级局的考试,由市局考核办统一命题,统一评分。考试组织和考场准备由各单位负责,市局派人监考。考试时间定在省局考试完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内容:本次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知识两个部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主要考核该类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一是法律法规,主要考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及处分条例、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二是公文写作及文秘知识;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四是纪检监察工作知识;五是时事政治(2007年、2008年国际国内重要时事政治)。
(三)试题题型: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五类。
四、组织领导
本次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在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考核办统一协调和安排,人事教育处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此次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作为一次“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素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进行宣传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要克服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困难,充分利用工作间隙和业余时间,积极认真地开展自学,做到有专用学习笔记本和学习笔记,确保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学有成效,不走过场。市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本处室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考前学习与交流。市局机关学习交流安排见附表。
(二)各县(市)局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参考人员花名册分类上报市局人教处,并报电子文档,联系电话: 2581032(传真)。
附 1.全系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卷格式
2.全系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人员分类花名册
3.市局机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学习交流安排表
附件1:全系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卷样格式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2008年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试卷(黑体小二居中)
(XXX类)(考试类别为楷体小三居中)
一、 填空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 (标题楷体小四)
1.(题目:仿宋小四)
二、选择题(20题,单选、多选各10题,每题1分,共20分)
三、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 对的打√,错的打×)
四、简答题(3题,分别为8、6、6分,共20分)
五、论述题(2题,每题15分,共30分)
附件2:
全系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人员分类花名册
单位、部门:(盖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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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岗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职 务 |
文化程度 |
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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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考试分类先后顺序,按照附表格式填报参考人员;2、考试类别不同时请隔一行另起序号,并在“报考类别”栏中注明考试类别;3、在报送电子文档的同时,须另报送纸质文档,并在首页“单位、部门”处盖章后,报送省局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