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食药监函[2007]15号
关于暂停销售使用重庆赛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的复方红豆杉胶囊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重庆赛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复方红豆杉胶囊的通知》(湘食药稽办函[2007]107号)精神,要求暂停销售使用重庆赛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红豆杉胶囊,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药品批发企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暂停销售使用重庆赛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红豆杉胶囊(批号:070501、070502、070601、070701)。并对辖区内有关情况随时报告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二、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立即暂停销售使用重庆赛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红豆杉胶囊(批号:070501、070502、070601、070701)。并将本单位关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红豆杉胶囊(批号:070501、070502、070601、070701)的进货来源、数量、批号、销售使用及库存情况于8月22日下午5:00前书面报送至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三、对逾期不报或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高频 粟贵芳
联系电话:0731-2255315(传真) 0731-2581040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