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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卫生监管工作;
为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提供监管信息;
主持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的受理、审查、申报工作;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定期监督抽查、巡查、回访、工作;
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QS证书年度报告、QS标志、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监督备案工作;
负责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召回工作;
负责食品质量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负责处理食品违法行为;
配合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为社会和谐发展和引导安全消费提供食品质量信息,为地方政府提供可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