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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07-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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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
200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局质监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提高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局党组研究并报省局同意,决定2007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质检系统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质监人发[2007]113号)精神,现就我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专业技术队伍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促进质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局党组领导和省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市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佘曼云,副组长:段方英,成员:文琼山、田建武、王芳斌、张遥奇、刘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人事处,由唐定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职位及专业

  本次招考共设职位14个,其中长沙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个,长沙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2个,望城县质量监督检验及检定所6个,浏阳市质量监督检验及检定所1个,省花检中心1个。

  专业共设电工电器、食品检验、工业标准、化学分析、食品、计算机应用、法律、文秘、特种设备检测、化工9个专业。(具体招聘职位及专业见附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全省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考。报考条件为:

  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

  报考长沙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质量检验、食品检验职位的要求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报考省花检中心质量检验职位的要求硕士学位以上文化,报考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局事业单位职位的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3、年龄

  具体年龄界限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段以1月1日为界。

  4、性别

  报考长沙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职位的要求为男性,其他职位的性别不限。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由省局统一在《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以及湖南人事编制网(网址: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网址:http://www.hn315.gov.cn)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市局和各县市局网上下载后到本单位进行张贴。本方案在长沙质量技术监督网(http://cs315.gov.cn)进行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2007年7月2日-8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市局人事处报名,缴纳考务费(200元/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288号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市政府对面)办公大楼709室人事处;联系电话:0731—8635312。

  200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带本人学生证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应由本人持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报考。

  报名必须是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市局人事处将《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及报考人员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上报省局,由省局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占合成总分的60%);面试100分(占合成总分的40%)o

  (1)笔试

  笔试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成绩公示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公布后,不实行查分程序。

  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科目,卷面分均为100分。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卷面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目时限为150分钟,考试地点设在长沙市内(具体地址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2007年8月4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按专业需要确定。考试时间为2007年8月4日下午15:00~~17:30。

  (2)面试

  面试对象按所报职位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人选。报考省花检中心的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的职位向省局申请后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与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局与招聘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市政府人事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张榜公示。

  4、体检

  (1)体检对象按笔试占60~名、面试占40~名的合成成绩,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工作由市局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指定医院参照现行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修正)》进行,体检结果一般不复查,确有质疑的,重新指定另一医院复查。

  (3)体检不合格者由报考该职位的下一高分者递补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

  5、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考察对象。

  6、考察

  由市局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用人单位等部门实施。

  7、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经过上述程序均合格的人员,由市局党组集体研究提出聘用建议人选,同时,写出书面报告,填好《招聘人员审批花名册》,整理拟聘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个人体检表、考察材料等上报省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省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招聘的人员,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人事信息网(网址:http://www.315rc.com)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

  8、办理聘用手续

  省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的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200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在取得毕业证后办理有关招聘手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应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后,新聘用单位凭其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再按规定与其订立聘用合同。

  按照湘人发[2003]70号文件规定,首次鉴证聘用合同由省人事厅委托省人才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六、纪律要求

  1、各部门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2、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处理。

  3、禁止干扰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秩序的行为,如弄虚作假、探听试题内容、泄露工作机密等.应聘和招聘的相关人员凡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将按其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做到家喻户晓,动员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

  附:2007年度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附件下载:2007年度湖南省质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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