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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7-10-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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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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