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团委,高开区及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工)委,部分中央、省属驻长单位团委: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扎实工作,锐意创新,艰苦创业,在又快又好地建设繁荣长沙、创新长沙、文明长沙、和谐长沙的宏伟事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共青团长沙市委决定,以建团85周年为契机,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长沙市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路线端正,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心时事政治,有较高的思想觉悟,积极靠近党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进取,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3、坚决执行团组织的决议,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按期交纳团费。
4、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关心团组织建设,主动协助团干部开展团工作,并在团组织的文体活动、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联系群众广泛。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6、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有关要求
各级团委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筛选,认真推荐长沙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推荐的人选应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要拓宽视野,广开渠道,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学校、社区等团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推报优秀团员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推报人选名单以及人选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推荐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刘新月 吴建利,联系电话:0731-2230027,传真:0731-4441376,电子邮箱: zzb@csyouth.gov.cn。
附件: 长沙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长沙市委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