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林业局,各区财政局、园林局:
城市公共绿地是城市唯一具生命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政府重要公共资源和市民的公共福利,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具重要作用。为加快长沙市公共绿地建设速度,为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创造必要条件,经研究决定开展长沙市公共绿地投资情况调研,调研成果作为各级政府进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投资计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政府对调研成果的高质量要求,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与协助。
一、调研时间及内容
主要调查2005、2006年长沙市公共绿地建设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来源、投资主体、投资数量及资金运作模式等。以公共绿地投入使用时间、投资结算或投资计划时间为准。七月底完成现状调查任务。请各单位于八月十日前将调查原始表、明细表、汇总表及统计分析报告交市园林局规划科技处。
二、调查方法
各有关单位负责分类调查,填写调查表,整理制作明细表及汇总表,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市统计局和市园林局负责全市统计和分析汇总,撰写调研报告。
三、责任分工
市、区财政局:负责表(一),统计市、区政府财政投入情况。
市建委:负责表(二),统计街旁游园、带状公园建设面积及投资情况。
市林业局:负责表(二),统计生态圈建设面积及投资情况。
区园林局:负责表(三),统计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建设面积及投资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投资统计方面的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名,负责该项统计调研工作,并对所报数据及情况负责。
(二)请各单位召集有关绿化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管理、统计数据管理等方面人员共同商讨公共绿地投资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并汇总情况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三)所有数据资料务必准确真实有效,以确保调研报告的使用价值。
请各单位将调查资料分别由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送至市园林局规划科技处,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文档至市园林局。
特此通知。
附:一、名词解释
1、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又叫公园绿地,指各种公园和向公众开放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2、街旁绿地:街旁绿地又名街头绿地。街旁绿地包括小型沿街绿地、街道广场绿地等。街旁绿地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属于公园性质的沿街绿地;二是指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市道路广场用地。
3、带状公园:带状公园位于规划的道路红线以外。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保证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的布置。
4、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等分散式的绿地。居住区级公园和小区游园属于社区公园,不属于居住绿地。居住区级公园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小区游园不参与城市用地平衡。
5、投资主体:指公共绿地建设投资单位,包括市、区政府,民营企业及其他投资公共绿地建设的单位。
6、投资来源:建设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投资、民营投资、贷款及其他形式投资
二、调查表(长统函07表格.doc)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