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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及主要领导同志的印信管理。
(七)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联络、协调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对政务公开网络和队伍建设的指导;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业务指导工作;编写《政府工作大事记》。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理以及市110社会联动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管理外地驻长非经营性机构。
(十一)管理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联络(办事)处;管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沙管理处、市知识产权局,为主管理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二)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