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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规划编制内容深度规定》
2007-10-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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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计单位: 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成果深度,提高规划水平,经我局研究,
制定《分区规划编制内容深度规定》,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分区规划△ 内容 规定 通知 抄报:赵小明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王振副秘书长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局领导 分送:各设计单位、各有关处室、规划分局 共印50份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2002年6月21日印发 分区规划编制内容深度规定
一、规划原则 分区规划旨在为总体规划的进一步深化提供更为具体可行的指导依据,将总体规划与各专业规划要求层层分解,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在总规与控规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承上启下,以确保规划的一脉相承。制定分区规划应坚持的原则: 1、全范围覆盖,淡化城市与农村、城市建设用地与村镇建设用地界线,将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同等对待。 2、"三图合一":将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原则统一考虑,在都市区内实现三图合一、统一管理的目的。 3、远近结合:在分析各片区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各片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提出近期的规划发展策及远期的重点建设控制。 4、引导与控制相结合:规划中既有引导性条款,也有控制性指标,将宏观引导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确保规划所应有的刚性和适当的弹性。 二、分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分区规划应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编制,成果表现突出和增加以下内容: 1、分区人口、建设用地规模; 2、分区功能定位及用地功能布局; 3、发展中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4、用地开发强度等级: 将各片区用地按开发强度分为七级: 建设容量控制一览表 级 别 控制强度 Ⅰ 建筑密度35%-45% 绿地率25%-30% 平均容积率3-8 Ⅱ 建筑密度25%-35% 绿地率30%-35% 平均容积率1-3 Ⅲ 建筑密度15%-25% 绿地率35%-45% 平均容积率0.5-1.0 Ⅳ 绿地率>45% 建设用地比例40%-50% 平均容积率小于0.5 Ⅴ 绿地率45%-80% 建设用地比例10%-40% Ⅵ 绿地率80%-90% 建设用地比例5%-10% Ⅶ 绿地率>95% 建设用地比例<5% 结合各片区用地现状及建设条件综合评价,划分各级用地规划范围,提出相应控制要求。 5、确定用地性质(按用地分类标准至中级),通过五条控制线,严格控制五种用地: 红线──次干路以上道路的红线宽度; 绿线──区级以上公园绿地及8米以上绿化带用地范围; 紫线──重大市政设施用地范围; 黄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绝对保护区、景观保护区、建设协调区等; 蓝线──大型水体保护范围。 6、城市设计及景观控制导引: 明确重点景观轴线、视线走廊、背景山体、高层建筑引导区及控制区、限制区等。 7、重大项目规划及近期建设项目安排: 片区内重大项目规划及近期必须尽快实施的建设项目。 8、下阶段规划控制单元的划定: 按照城市用地功能、地块完整性,划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控制单元。
签发人:冯意刚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2002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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