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交通局2008年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交安监〔2008〕27号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长沙市交通局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长沙市交通局
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大力加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单位的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重点强调党政一把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综治和维稳工作负总责。对本单位、本部门有关综治、稳定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切实解决综治工作中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二、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机制
1、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黄牌警告”制。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职责到人,责任上肩。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市交通局制定的《目标考核办法》考核考评。要严格执行市综治委“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对因责任人失职,防范工作不落实,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问题的单位坚决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五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一月一例会,一月一交办、一季一通报)。一是继续坚持每月20日的局稳定例会制度,同时各单位要加大“一月一排查”和“一月一台帐”工作的落实力度,将排查出的突出矛盾纠纷每月上报局稳定办。二是重点排查企业改制、拆迁、“涉军”人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摸清底子,搞清具体情况和原因,逐一建立台帐,对重点突出问题实行专项台帐管理。三是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实行限期解决,解决和调处情况在每月例会上进行汇报和定期讲评。
2)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大力调处矛盾纠纷,要按“及时调处,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行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个部门积极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突出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化解矛盾和控制事态发展的作用。尽可能使矛盾解决在本单位,解决在萌芽中。
三、突出重点,全力维护稳定
1、要突出加强群体性事件的事前防范控制力度。对可防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相关单位要提前掌握信息,对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加强监控,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制订好相关的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尽量将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化解在本单位,将不稳定问题、苗头解决和控制在内部。
2、要突出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情报信息工作是做好维稳工作的“生命线”,各单位要在抓好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要使情报信息在维护稳定中真正起到“未动先知,彼动我知”的作用。加强情报信息,重点突出抓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民情,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二是充实信息队伍。各单位要配备兼(专)职信息员。三是完善制度。一要建立排查分析制度。要通过月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全面掌握情报信息。二要坚持4A级管理制度。即对情报信息不允许出现漏报、误报、迟报、瞒报和压报。三要实行信息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信息不灵,发生了可防性群体事件且影响恶劣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解决重点不稳定问题,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①企业改制遗留方面的问题。对于改制企业,要以稳定为前提,将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医保、社保、协保、失保”等问题,要按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好。特别是改制企业遗留的问题出现上访闹事的,要统一做工作的口径,不要开空头支票,不要搞难以兑现的承诺,要按“四个必须”做好工作,即必须立足做好企业内部稳定工作;必须依照政策和规定按程序执行到位;必须严格按政策一视同仁地兑现职工补偿金;必须注意工作方法不激化矛盾。
②“涉军”人员问题。局属企业中有少数“涉军”人员经常策划聚集上访。要坚决制止他们到省、市上访,要打散他们的大规模聚集活动。主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预案,务必使“涉军”人员不参加大规模聚集和上访。要建立应急班子,在车辆、经费、疏导化解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有人到省、市上访,及时赶到现场,确保上访人员不滞留并能被迅速劝回。(2)要继续落实“五包一”“人盯人”措施。做到重点人员重点控制,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定期上门逐户逐人采取软磨软缠的办法,做好重点骨干人员的工作,并按政策尽最大努力,为一些确有困难的“涉军”人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3)对“涉军”人员的情报信息要实行专报制度。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各交通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法治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严格行政审批制度,文明执法,礼貌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切忌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和违法、违规行政而导致矛盾纠纷。否则将严厉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三口”(暂住、流动、重点人口)人员的管理,各单位招聘非常住人口的合同(临时)工要严格暂住证制度。二是对刑满释放、吸毒等重点人口管理要建立台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三是各单位要成立帮教小组,对“两劳”刑释和“失足青年”进行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积极配合当地社区和派出所对“黄、赌、毒”等治安问题进行防范和打击。
六、加强重点整治和内部治安防范
一是继续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重点整治车站、码头秩序及周边环境,各车站、码头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综治、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周边黑恶势力的打击,从根本上解决周边环境。三是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彻底治理公路、水上“三乱”,使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切实维护好交通“窗口”形象。
强化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和防范,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长沙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严防被抢被盗、被诈骗等案件的发生。加强票据和现金管理,完善内部值班巡逻制度,落实看门守栋等内部保安措施。
七、深化安全文明创建活动
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车站”、“平安行业”创建活动。各单位要以开展创建“平安长沙”活动为载体,结合行业、地区、单位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工作,注重抓好公路沿线,车站、码头等“窗口”的创建活动。
要积极开展街道、社区的“联街创点”活动,继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长沙”活动,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安”活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在创新上做文章,注重实效,要立足基层,增加投入,形成创建合力,力求工作实效,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