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局、区交管局、局属各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交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典型。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按照市交通局制定的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评比,经局党委同意,决定授予长沙县交通局等16个单位为2007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授予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单位为2007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达标单位;授予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单位为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达标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努力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全市交通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努力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目标,为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