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责任事故、保障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两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乡镇政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三大责任主体”;把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及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船及施工设备技术状况关、汽车客运站及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关“四个关口”;突出旅客运输安全、危货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公路建设安全、公路安全畅通“五个重点”;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安全生产救援、安全监管信息“六大工程”,努力开创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现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全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此,全市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和做负责任行业、负责任部门出发,增强做好交通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感。时刻不能忘记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安全发展、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强化交通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把交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行业和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二、突出安全工作重点,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要明确监管重点。从近年来交通行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看,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客运车辆、危货车辆、乡镇船舶、桥梁隧道及急弯陡坡路段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春运及“五一”和国庆黄金周、夜间和汛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段;客车驾驶员、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船员、桥梁和隧道作业人员、小车司机是安全生产的重点人员。各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排查、评估和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排查安全隐患。每一起事故,都是长期安全隐患和偶发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抓住重大危险源,着力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要继续开展以桥梁、隧道、渡口、港口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采取有力措施一一消除隐患,使安全管理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要从严源头管理。要加强市场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进入市场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监管;要加强车船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年度车辆技术状况检验制度、车辆例检制度等,防止老旧报废车辆进入运输市场;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员、船员、危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抓好营运驾驶员的培训发证和考核管理,对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三、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要明晰安全责任。一方面要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引导企业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用法律的手段和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是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好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分单位、分部门、分岗位和分层次地制订安全职责,要把安全职责具体化、量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和领导干部业务岗位“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行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和部门要按照管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管部门督促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从严追究单位和领导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三是要全面推进水上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管理水上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部门,因此要特别提请各级政府落实县乡政府管理乡镇船舶、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责任。要积极推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县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船户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是要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要建立纵向逐级贯穿到底,横向覆盖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考核体系,把各个管理层次、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都纳入到考核中来。安全考核要与经济奖罚、评优评先、责任追究、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要通过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使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把落实安全责任制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五是要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督查机制。各单位不但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还要建立起一整套的安全责任落实的督查机制。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不但要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还要明确相对应的安全责任落实督查职责。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六是要继续完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局已经将工作考核和安全效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加大了对目标指数的控制力度和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各级各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全力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一是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采取送安全知识到单位、到农村、到家庭、到学校、到生产第一线、到群众手中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不断提高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自觉遵章守纪;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要强化交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市局将五月份定为“安全培训教育月”,统一组织举办综治工作培训班。各区(县)交通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要强化交通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船员、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乘务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船舶检验人员、机动车检测维修人员以及交通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教育,要切实提高培训教育质量,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要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的工作,而且工作难度大、责任重。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管人员的培养和选用。要把责任心强、事业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和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选派在安管岗位上,并保持安管人员的相对稳定;要注重安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广大安管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安全知识武装自己,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引导企业建立自己的安全文化。确立自己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原则,从制度约束和亲情关怀两个方面入手营造有利于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预控能力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海事、船舶检验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对快速、旅游、客渡船和装运危险品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库区、港区等重点水域和重大节假日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尤其是要切实抓好港口及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港口码头的日常监管,开展港口企业的安全评价,确保港口作业的安全,强化预控能力,从源头上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交通部的要求强化对道路运输的“三关一监督”,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认真抓好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的安全监管。
二是要严格建立行业管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各行业管理机构要逐步提高进入水路、道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市场的准入条件;要对安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安全事故频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整改的企业或经营业户实行退出机制。
三是要严格行政许可,把好源头关。各区、县交通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船舶检验、船舶船员管理、渡口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交通施工作业以及人员培训发证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条件实行行政许可,把好安全源头关。
四是要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乡镇渡口渡船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全面开展港口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认真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及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市场的整治;要继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安全专项安全整治;要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快危桥险路治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落实养护资金,完善标志标线;要在重点时段开展相关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
五是要强化交通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着手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应急平台建设,加大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应急搜救演习,努力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