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雨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长建发[2008]87号
市安监站,各县(市)、区建设局:
目前,我市已进入雨季,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容易引发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为防止雨季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对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及在建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各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突出监管重点
要切实加强对市政重点工程、工业项目、各类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内安置房建设、私人建房、非拆迁的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要针对雨季施工特点,加强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挡土墙、边坡工程及脚手架、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及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立即开展雨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市安监站,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立即组织开展雨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处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帐,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求,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对不执行整改要求,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施工企业要采取严厉的处置措施,认定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四、加强工作督查
市建委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下旬开展对各县(市)、区建设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及组织开展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进行工作督查,对职责不落实、排查工作不力的监管部门,将严肃处理。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