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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及非拆迁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2008-08-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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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及非拆迁拆除工程

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

长建发[2008]192

 

市安监站,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2008年5月30,天心区桂花坪办事处桂庄社区一村民在自行组织拆除自己房屋时,发生房屋倒塌事故。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拆除工程安全,防止出现新的安全事故,我委根据市领导批示及市应急办《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在

建工程及非拆迁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及非拆迁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652008612日;

二、检查内容:

1、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及人员到位、执业资格情况;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高大支模架、施工用电及防火等情况;

3、非拆迁拆除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要求:

1、明确分工、责任上肩。市安监负责全市在建建设工程(市监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所属监管在建建设工程及非拆迁拆除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市建委组织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2、严格要求,坚决整改。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也是全市工程建设的高峰期,市安监站、各区县(市)建设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不仅要全面检查,更要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克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时、定责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立即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而不按安监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3、请各区、县(市)建设局、安监站将检查结果汇总于612日下午500前报市安监站,市站汇总报后市建委工程处。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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