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民办院校党委(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试验区的起步之年。为隆重纪念建党87周年,总结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经验,表彰和推介我市教育系统新时期共产党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投身长沙改革开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市教育局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和数量
1、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
2、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
4、“共产党员示范岗”一批;
5、优秀青年学生党校一批。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党组织关系隶属局党委的基层党组织中评选,包括局直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及二级机构、党组织关系在市教育局的民办院校等基层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系统的正式党员中评选,并向教育教学、科研、生产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党务人员中评选,主要是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4、“共产党员示范岗”在各单位党委(支部)已经命名授牌一年以上的“共产党员示范岗”中评选。
5、优秀青年学生党校在直属中学、高等院校中建立的青年学生党校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评选以近两年来特别是在“和谐校园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抗冰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重点。基本条件是:
1、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奋发有为,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党员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有措施,成效好;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规范,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工作方式,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要求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达到“五个模范”的要求,即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始终保持先进性,事迹突出,在全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求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党建业务精通;坚持围绕中心,紧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党建工作有贡献力;坚持务实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和推动工作,党建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坚持服务基层,以人为本,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认可;坚持勤政廉洁,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共产党员示范岗”:能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党员示范岗内的党员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技术能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岗位内部团结和谐,积极进取,密切联系群众,党员示范作用得到绝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岗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树立了良好岗位形象,工作成效显著。
5、优秀青年学生党校: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科学合理,班子坚强有力;党校有具体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教学安排合理,有专兼职的教师队伍,教学规范;组织开展了有特色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教学内容,对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充分掌握,开展了推优入党工作;建立了青年党校学员档案,并及时转递相关单位。
四、推荐评选方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共产党员示范岗、优秀青年学生党校,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评选。
1、先进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示范岗、优秀青年学生党校采取各单位自查申报,局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教育局党委审批的程序产生。各单位要对照评比条件,认真总结近三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于5月28日前将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以单位党组织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根据推荐对象分配名额(见附件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召开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民主推选,两者人选一般不交叉。5月28日前将推荐名单、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其中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单位等额推荐,局党委审定;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各单位限推一名,局党委在审查推荐材料,听取有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平衡,好中择优,确定表彰对象。
3、申报推荐、集中考评后,局党委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示范岗”、优秀青年学生党校在全系统范围内公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返回各推荐单位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局党委审批。
五、有关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建干部处具体负责实施。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把那些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努力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2、各单位要在纪念建党87周年之际,普遍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围绕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7月底前,各单位要将党内表彰的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
3、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七一”前后,局党委将充分利用长沙教育信息网党建专栏,深入宣传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
联系电话:0731-2228101;
电子邮箱: djc2228101@163.com
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sedu.gov.cn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长沙市教育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长沙市教育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长沙市教育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长沙市教育局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推荐和审批表》;
6、《长沙市教育局优秀青年学生党校推荐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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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