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系统内部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全市教育工作目标按期如质实现,根据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0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设定的总体原则
各单位在研究设定200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时,要注意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服务全局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08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对照市绩效办下达给市教育局的工作目标,主动对号入座,自觉承担目标责任,科学设定2008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2、坚持结合实际的原则。除落实全市性工作目标以外,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设定工作目标,体现工作特色。
3、坚持简洁精炼的原则。工作目标设定要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原则上,区县(市)教育局序列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发展水平”、“办学条件水平”、“师资配置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其它重点工作”等5项,考核指标不超过15项;直属学校和二级机构序列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综合管理”和“重点工作”等4项,考核指标不超过12项。
4、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定量指标是指以具体的数值来衡量的指标;定性指标是指用具体要求来描述的指标。各单位在设定目标时,要注意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其中定量指标的总权重为40%,定性指标的总权重为60%。
二、明确工作目标自报的具体要求
科学、规范地制定好工作目标,是组织和开展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设定工作目标。目标设定以后,各单位要认真填报《2008年度内部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后,连同本单位《2008年度工作计划》一并报送到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档,报送日期截止到2008年6月12日。
附:1、2008年度市绩效办给市教育局下达的主要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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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8年度内部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自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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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