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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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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电话

0731-4424907

投诉电话

 

邮    编

410011

传    真

0731-4447399

地    址

 

网    址

http://www.csldbz.gov.cn/

电子邮箱

 

职    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
、原由市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管理职能;
2
、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
3
、原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
  (二)划出的职能
1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市经济委员会承担;
2
、职业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市卫生局承担;
3
、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4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工作管理职能交由市民政局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
1
、不再对企业下达招用职工计划,改为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2
、不再审核中央和省属在长企业及市属新建国有企业编制,改为重点调控其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
3
、不再制订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改为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企业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处理劳动关系;
4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的组织实施.地方性职业技能标准的具体实施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5
、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拟订工作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改革总体方案,拟订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精察工作规范,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工作;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

(三)拟订促进全市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订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建立和完善劳动事务代理制度;负责对劳动服务企业、再就业基地和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制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订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接分工对本市公民国(境)外就业和国(境)外人员来本市就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管理.
  (四)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订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特种职业(工种)等级认定工作;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指导全市各类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机构工作;制订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规划及政放指导全市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五)拟订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核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发布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归口管理的政策安置和调配工作;按分工拟?quot;农转非"招工政策;参与评审国家、省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组织拟订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关系;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资指导价位;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七)贯彻或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运营、管理和稽核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承办伤残与疾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组织建立全市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制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方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审定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和内部审计,并认证内部审计人员资格;指导区、县(市)建立和完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
  (九)制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规划和管理,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
  (十一)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方性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际业务技术合作项目和人才交流。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处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731-4424907

电子邮箱

 

传    真

 

0731-4447399

 

地    址

 

职    能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领导报告、讲话及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订政务工作计划、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秘书事务、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收发、建议和提案办理、会议组织、接待联络、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长沙市社会保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管理本系统的信息网点;负责全局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网络集成、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工作;指导区、县(市)、街道建立和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络系统;负责本系统信息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处室名称

法制与监察处

办公电话

0731-2237149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拟订申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规划,组织起草、送审、修订、清理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初审局发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伟况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及其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监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委托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情况;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和涉外法律事务,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管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咨询工作。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及资格认证;负责对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管理工作。

 

处室名称

财务处

办公电话

 

0731-4457562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拟订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对专项经费申报和分配核拨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事务、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二级机构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

 

处室名称

就业管理处

办公电话

0731-4436657

电子邮箱

 

传    真

0731-2228275

地    址

 

职    能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市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规则,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市国有企业解困以及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作;拟订基本生活保障中央补助资金、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就业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就业准入制度;拟订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负责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指导职业介绍机构实行持证上岗、凭证推荐就业制度工作;拟订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全市职工转配工作,办理职工调配手续;按分工对本市公民国(境)外就业和国(境)外人员来本市就业进行管理;管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来人员就业证;负责全市防军家属,退役运动员的政策性安置,协助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拟订"农转非"招工政策和办理"农转非"手续;负责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简意招聘广告的核准工作;参与全市就业经费方案的制订。

 

处室名称

失业保险处

办公电话

0731-4433772

电子邮箱

 

传    真

0731-4433772 

地    址

 

职    能

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失业人员住院医疗审查工作;负责医疗、生育、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培训.职业介绍费审核工作;建立失业预警预测制度,严格控制城镇失业率;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定失业人员医疗定点单位工作;拟订失业保险调剂盒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拟订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以及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审定市直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处室名称

培训处(加挂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牌子)

办公电话

0731-4445576(2245913)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标准,组织拟订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负责社会培训机构办事资格许可的审批工作: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队伍和教材的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开用工拟订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议和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及管理办法,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审核企业工资总额;综合协调全市外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企业职工惩处的基本准则;参与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

 

处室名称

劳动工资处

办公电话

0731-4425800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承办市直单位和外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和集体合同审核登记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理、企业经济性裁员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障政策;指导企业劳动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工作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拟订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及管理办法,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审核企业工资总额;综合协调全市外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企业职工惩处的基本准则;参与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

 

处室名称

劳动争议仲裁处(加挂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拟订全市劳动争议处理规则,指导全市劳动争议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承办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并指导全市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承担局信访工作和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考核认定颁证工作。

 

处室名称

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核准工作拟订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用计算和待遇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统筹单位职工退休和区、县(市)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及社会化管理政策和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负责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认定、管理工作;拟定,充养老保险的规则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养老保险的业务工作。

 

处室名称

医疗保险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有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的认定、年审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职工康复工作;负责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职工工伤等级和护理等级以及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鉴定;组织特殊病种的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审定和医疗服务合理性的评定线指导与监督区、县(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指导与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处室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组织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稽核工作;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方案;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井对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对区、县(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处室名称

人事处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