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长沙概况 | 领导之窗 | 政府机构 | 政务公开 | 社会事业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规公文 | 人事工作
您的位置: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府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工作动态


湖南职工工资可“讨价还价” 将建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

2007-12-25    作者: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职工对自己的工资分配不满意,可派代表和企业代表“讨价还价”。湖南积极推进建立企业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受到企业劳资双方的一致认同。
  企业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湖南省一些国有企业开始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协商机制,个别国有企业以此逐步形成制度,但这项制度在湖南的非公有制企业中还是空白,职工权益保障受到影响,劳资双方关系比较紧张。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表示,将主动协商工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联,以工资集体谈判协商作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落实的切入点,一年内实现500人以上企业至少三分之一以上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宇软件    备案序号:湘ICP备0700000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