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各市管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科学管理,切实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工作细则〉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1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开展2007年市管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查对象
运转(含试运转)一年以上的市管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年度审查内容与材料报送
(一)审查内容:
1、鉴定所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地及设备、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鉴定场地、设备设施、检测工具仪器配置情况;
3、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效果、质量控制情况;
4、鉴定所考务管理、档案管理、执行收费标准情况。
(二)报送材料:
1、鉴定所年度审查申请;
2、《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自评的《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表》(附件1);
4、《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报告书》(附件2);
5、2007年度工作总结。
各鉴定所提交的以上材料须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
三、年度审查时间与步骤
(一)20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鉴定所按照湘劳社政字[2004]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并按时向市局鉴定中心报送年审材料。
(二)2008年5月5日至6月30日,在各检定所(站)自查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2007年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情况,组织专家对各鉴定所(站)进行验收检查。市局鉴定中心将年度审查情况报送省厅,由省厅年度审查专家组对市管鉴定所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结束后,市局结合全市鉴定所年度审查情况,落实“红黑榜”公示制度。对条件没有改善,质量没有保证,社会反响不佳、检查得分在60分以下的鉴定所,以及无证当理由未参加年度审查的鉴定所,将列入“黑榜”限期整改;对任务完成好、具有特色品牌、运作规范、成绩突出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鉴定所,列入“红榜”予以表彰。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鉴定所要高度重视这次年度审查工作,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国家、省、市有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努力营造重视职业教育、崇尚职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创造条件。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年度审查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各鉴定所的一把手作为这次年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按时启动,如期完成。
(三)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鉴定所要积极参加这次年度审查工作,如实填报材料,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年度审查活动,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努力推动鉴定所的全面建设,为圆满完成年度鉴定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调控,优化布局。市局将根据“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化布局”的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工作细则》的规定,对连续两次年度审查不合格的鉴定所,报请省厅终止其鉴定所资格。
联 系 人:宋 敏
联系电话:0731-2245914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