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市)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省粮食局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按照市粮食工作会议总要求,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切实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化基层、行业的依法治理,积极配合法治城市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文明和谐长沙,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 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 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党委(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尝试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和法律顾问制度。
2、 提高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水平,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要求,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认真组织学法考试,建立健全学法考试档案,学法考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当年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组织安排市普法讲师团来我局进行法制巡回讲座1~2次、局领导带头讲法制课1~2次,配合有关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3、 广泛开展对粮商粮农的粮食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市场、进乡村活动。组织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送《条例》进批发市场、进乡村活动,对经营户、粮农进行《条例》宣讲。
4、 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根据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学习和教育。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学法用法情况要列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做好股份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倡导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二、 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1、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
2、 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湖南省2007年“五五”普法读本》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公民的守法观念,提高公民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针对涉法涉诉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要注重《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防微杜渐,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开展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
3、 精心组织粮食行业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组织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
三、 开展依法治理,适应法治城市建设要求
1、 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市局将继续推进对粮食市场的依法管理,加强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覆盖面,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2、 认真组织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与促进粮食经济发展和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提高依法治理的实际效果和群众满意度。2007年将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落实《2007年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治安保卫普法教育工作要点》中明确的企业十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促进粮食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3、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加大开展群众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今年继续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终进行评优表彰。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