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粮行函字[2007]29号
市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搞好我局系统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根据《长沙市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整体移交、分批实施、协调服务”的原则。企业是分离工作的主体,市局加强指导、协调、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完成市政府考核的首批分离企业—长沙市凯雪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其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有条件的企业,尽早启动,实现3年内所有企业全部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目标。
三、主要工作
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企业退休、失业人员的社会管理职能的移交;二是企业非经营性(含辅业)资产的移交;三是企业生产区和生活区水电分离工作及水电管理工作的移交。三大工作要按长办发[2007]17号文件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实施。
四、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温建民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力克、张新亮、周东义任副组长,刘五强、刘晓萍、徐香莲、杨丽娟、张波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行发处。企业相应成立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机构,保证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圆满完成。
2、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企业按长办发[2007]17号文件的规定要求,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搞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准备,提出开展工作的各项措施方案,列出时间进度表。企业的实施方案5月底以前在市局指导帮助下完成并上报。
3、精心组织实施。按长办发[2007]17号文件、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流程和企业的实施方案要求,协调内外关系,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宣传和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