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粮法函字〔2007〕55号
四县(市)粮食局,市局属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粮食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07年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的情况报市局法规处。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长沙市粮食局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实施方案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长政函[2007]14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07]144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全面排查和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 主要内容。
(一)全系统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15日-10月25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督促、抓落实,安全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的重点内容。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建档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企业生产作业第一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以及在劳动组织、现场安全管理、设施设备装置管理、熏蒸药剂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电器设备线路及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市局将组织20人的督查组(含县市粮食局),对本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9月25日-10月25日)。重点督查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的情况;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务必要提高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安全生产实际,找准重点,突出难点,深入排查、扎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通过这次活动力争切实解决一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本次安全“大排查、大督查”活动由市局法规处统一协调,对排查、督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和督查人员要积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彻底地整改,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资金和措施,并督促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督查”活动部署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200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