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粮食局、金霞公司: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的通知》(湘粮法[2008]2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08年底止。
二、检查对象
为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及竞买最低收购价粮食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出库,是否存在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出库进度现象。买卖双方是否按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时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是否在交易细则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三)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和购买企业统计帐务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购粮企业所购粮食是否有“转圈粮”等问题。
(四)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过程和企业交易行为是否符合交易规则,是否存在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库点购买本库粮食等违规交易问题。
四、检查步骤
(一)将根据省局提供的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的成交明细,由市局监督检查处适时通报各单位
(二)各县(市)粮食局及相关单位应根据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明细,掌握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和购买企业成交的基本情况,按照国家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的要求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开展检查,同时将方案报市局监督检查处,年底前完成对所有最低收购价粮食出库情况的检查。
(三)在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和出库期间,市局将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和各地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粮食局及相关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市)粮食局及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0日前向市局上报专项检查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12月5日前上报专项检查整体完成情况。
联系人:张海春 电话:0731—2226547
邮 箱:csls_jdjc@yahoo.cn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