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吉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07-08-04 作者:
中共长沙市民政局委员会
长民党发〔2007〕31号
局党委决定:
龚吉士同志任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党总支副书记、副站长;
凌永同志任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副主任、长沙市殡仪馆馆长。
长沙市民政局
二○○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