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为民解困为主线,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市民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立足为民解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 城市低保应保尽保。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985户115206人,月发保障金1143万元。上半年累计保障30.9万户次68.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6815.1万元,节日生活补助1366.9万元。农村低保首次提标。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农村低保标准偏低等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适当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辖五区从100元/人•月提高到130元/人•月,三县一市从70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月。至6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1万户18.1万人,月发保障金595.6万元。上半年全市累计保障54.2万户次107.9万人次,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544万元,节日生活补助152万元。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拓展。全市累计救助516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86万元。社会精神病人药物救助工作稳步开展,累计救助11595人次,发放药品49万元。敬老院管理日益规范。今年我们将改扩建敬老院15所,建设霞光计划点3个,五保之家13个。目前,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一步加强了对敬老院的管理,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下发了《敬老院百分制考核细则》。目前全市共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910人。“福园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了《长沙市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建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今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4000万元,完成5000户农村散居五保户危房改建任务。按照市政府“先试点、后推广”的要求,四县(市)各选择了一个乡镇进行了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先后召开了全市农村五保户危房改建试点工作会议和现场推进会,各区、县(市)正在全面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平稳有序。组织全市“送温暖、解难题”慰问困难户活动,各级共投入慰问资金3000多万元,慰问了16万户困难户。认真细致地做好了60年代精减退老职工的摸底、登记和稳定工作。慈善事业长足发展。成功举办了2007年慈善迎春文艺晚会,召开了会长办公会和二届五次理事(扩大)会,举办了首届长沙市十大慈善人物评选活动。上半年共募集慈善资金800余万元,同比增长60%。继续推动“慈善周周情”、“慈善助学”、“慈善送温暖”等系列慈善救助活动。 (二)围绕加强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上半年共新建、改建、扩建社区用房84处,42000平方米。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浏阳市、宁乡县被确定为全国、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市),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6月份,联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对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了对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实现了村务公开“五规范”,没有发生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落实诱发的不稳定事件,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三)着眼服务国防,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上半年,共审查接收退役士兵档案2688份,实际接收档案2667份。深化安置改革,成立了“长沙军辉择业服务中心”,为退役士兵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推介打建了一个有益的服务平台。召开了第十四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随军家属安置改革工作座谈会,狠抓了“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光荣院行风评议会议,制定了《长沙市1-6级伤残军人医疗统筹保障办法》,完成了189名伤残人员的评残、新增、补换证、提残的体检审核上报工作。顺利完成了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机制的转换工作,全面启动了军休服务总站大楼的装修改造,做好了无军籍职工关于地方性津补贴问题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着力强化监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日益规范 殡改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外出调研,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制定了殡改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了目标任务。上半年,全市累计火化10155具。加强了对非法公墓的管理力度,指导各县(市)搞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加大了殡葬执法力度,全市共查处室外搭棚治丧44起,违法土葬41例,违规营运车辆3台,活人墓11座。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有序。简化了办事程序,完善了配套制度,缩短了许可时限。开展了行业协会调研以及社区民间组织发展调研活动,加大了对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全市新成立民间组织45家,其中社会团体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家;办理变更62项,注销、撤销民间组织11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73家。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高开区扩区界线勘定,制定了平安边界创建实施方案,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实施良好,乡镇设标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五)坚持深化服务,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制订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对五城区的老年人基本情况、生活状况、服务需求进行了全面普查。加强了救助站规范化建设。出台了《关于长沙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弃婴、精神病人等有关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救治救助工作的部门职责及程序。完成了福利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重点福利项目加快推进。芙蓉寿星公寓主体工程已经封顶,第二福利院整体搬迁已完成设计初稿,老年呵护大楼和民政精神病人收治综合楼已投入使用,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已进入规划调规阶段。福利彩票发行再创新高。上半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2亿元,较上年提前四个月突破3亿元大关。老龄工作有声有色。 (六)切实转变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积极参加市委“机关干部下基层、服务群众促发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通过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项落实整改、全面整章建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提高了行政效能,塑造了机关形象。开展了全市民政工作调研以及和谐长沙建设中民政工作重要基础作用调研两次大型调研活动,开展了“四好”领导班子和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活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理清工作思路 根据全国、全省民政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今年下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民政为民为宗旨,以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为目标,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强势民政,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使长沙民政事业整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为构建和谐长沙贡献力量。 (二)牢牢把握工作主线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和“干部绩效考核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干部作风建设这一主线,以基层和群众的评判作为改进作风的导向和动力,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倡导亲民爱民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团结干事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不断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向更高目标奋进。 (三)始终突出工作重点 1、在完善“三大体系”上实现新跨越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修改完善《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城市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管理体制,力争实行低保、社保专干“合署办公,分线管理,待遇统一”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力争今年市本级慈善基金达到7000万元。年内全面完成20所“百福”敬老院改扩建任务,不断提高农村“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管理水平。全面完成5000户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和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广泛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紧紧抓住我市浏阳市、开福区已被确定为全国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的机遇,下大气力办好试点,创造经验。 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化建设,年内力争五区累计完成200个社区信息服务亭的建设。着力推进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 2、在推进“三化”进程上迈出新步伐 大力推进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逐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年内基本完成直属福利企业的改革改制。继续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力争全年发行总额达7亿元,为我市筹集更多的福彩公益金。大力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化。稳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着力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加快推进乡镇设标工作,力争全年完成全部任务的35%。四县(市)全面推行婚姻集中登记,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民政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构筑长沙民政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3、在攻克“三大瓶颈”上谋求新突破 不断加大殡改力度。稳步提升火化率,今年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54%。进一步规范城区殡葬秩序。继续深化退伍安置工作改革。转变安置工作重点,完善退役士兵择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就业服务力度,提高自谋职业货币补偿安置的比例,确保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确保军休人员稳定。进一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第二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长沙太阳城”老年公寓等项目建设,完成第一社会福利院芙蓉寿星公寓的竣工验收。 4、在举办四项活动上取得新成效 认真举办好建军8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城市低保制度实施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福利彩票发行20周年和长沙慈善会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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