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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蔬菜基地审核

2007-10-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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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征用蔬菜基地审核

许可对象:征用蔬菜基地的单位

许可依据:《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办法》(20026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8条;

许可条件:国家、省、市建设确需征用蔬菜基地。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用地会审表;

2、已批立项建设报告;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调查地形图。

许可数量:无限制

许可费用:根据《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办法》第8条收取费用

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电话:0731-4140785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处理。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岗位责任人:蔬菜生产管理处、法规处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查意见,填写《沙市农业局行政审批情况表》

3、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到窗口。

()时限:6个工作日.

三、决定

()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审查申请材料;

2、同意审查意见的,在《用地会审表》内签署审批意见;

3、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与审查人员交接意见,书面说明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同退回窗口。

()时限:6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与权限;

1、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文件;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3、申请人按标准缴纳新菜地建设开发基金.

()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

    市农业局监察室电话;07318665655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沙市信息中心    维护电话:0731-866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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