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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候选人的通知

2007-10-1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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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
 
长人发[2007]52号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关于推荐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
121人才工程候选人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湘人发[2007]58号)要求,现结合长沙实际,就我市推荐2007年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工程”人选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含非公有制单位),选拔的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领域,特别是优势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具体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具体条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有重大学术影响,年龄在50岁左右(其中4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下同)。
2、第二层次人选具体条件: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先进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本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理论技术创新成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有较大学术影响,年龄在45岁以下。
3、第三层次人选具体条件: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有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年龄在45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的占60%以上)。
三、推荐数量与程序要求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市向省推荐的第一、二、三层次候选人总共不超过20人。
(二)推荐“工程”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县(市)属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初步评选,经区、县(市)委、政府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市直单位和其他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其主管部门初步评选后,报市人事局。
(三)“工程”人选推荐工作要与各地区、各部门、各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所推荐的人选要突出重点,体现本地区、本部门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
(四)首批已入选本“工程”二、三层次的人选,可继续往上一层次申报。已经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选拔。
四、推荐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选必须提交的材料(表格须附电子文档)
1、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2、《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3份(见附件1,表格复印有效),每份用胶固定装订线。
3、《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必须用Excel制作),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4、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
(二)人选推荐材料请务必于2007年6月8日前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666035  联系人:刘国强  肖  勇
 
                   推荐121人才文件附表.doc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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