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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 知

2008-09-01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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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司办发〔200822

 

关于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  知

 

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入夏以来,我市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用电形势十分严峻。市政府于714日召开全民节约用电动员大会,下发了开展“全民节约用电、创造文明生活”活动的通告。现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特对我系统节约用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电力供应面临的严峻形势,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节电小常识、小技巧,营造全民节电、科学节电、自觉节电的浓厚氛围,提高系统内干职工及其家属节约用电意识。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节约用电措施,力保在原有用电量基础上节电20%。鼓励本单位干职工及家属在上、下班期间做到少开灯、少开空调、少用电器,出门随手关灯、随手关电器、随手关电源,降低用电量,减少耗电量。要注重在“改、推、停、减、降”五个环节上下功夫。“改”就是要对耗电量大的用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就是要在单位和干职工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管、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停”就是要关停单位建筑景观灯饰和居室内的装饰性灯光;“减”就是要减少照明灯光,尽量不开灯、少开灯,减少电梯的使用。“降”就是要降低空调负荷,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能低于26℃。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节约用电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加强节电工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节约用电 通知                           

 长沙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8715日印 

                                              共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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